珠海項目制培訓補貼范圍+對象+條件+標準

珠海項目制培訓補貼范圍+對象+條件+標準

珠海項目制培訓補貼
一、項目范圍
①新職業、數字技能等新興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②廣東省戰略性產業、重點產業、支柱產業、特色產業領域急需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③“粵菜師傅”“南粵家政”“鄉村工匠”“農村電商”等重大工程領域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④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等;
二、補貼對象
承訓單位
三、培訓對象
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就業的具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含在粵就業的外省來粵務工人員、港澳臺人員) 。包括但不限于脫貧人口及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適用時間為畢業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軍人、余刑24個月內的在粵服刑人員和強制戒毒人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非畢業年度全日制在校學生、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 。

勞動者應年滿16周歲,其中男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女性年齡不超過55周歲 。勞動者應具有廣東省戶籍,或者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或者在廣東省進行失業登記 。

四、適用條件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的承訓單位,為培訓對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計劃完成培訓,培訓對象經考核評價合格后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或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
五、補貼標準
培訓項目根據培訓考核合格人數,按每人不超過800元的標準計算補貼總額,對承訓單位予以補助,具體執行標準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各培訓項目情況確定;
【珠海項目制培訓補貼范圍+對象+條件+標準】如培訓合格人員獲得《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指導)標準目錄》內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可按規定申領更高標準培訓補貼的,可根據獲證人數,按更高標準計算補貼總額補助承訓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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