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關于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

青島關于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

【青島關于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 (2023)37號)文件,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招用2023 屆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 歲青年 , 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 1個月以上的企業 。1名上述人員的就業參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戶企業用于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不能重復使用 。

二、補助標準按每招用1人1500 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
三、經辦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規范、安全”的原則 , 采取“免申即享”與“自主申請”相結合的經辦模式 , 由企業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發放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大數據比對 , 確認參保人員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條件 , 向企業發送信息并經其確認后 , 將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發放至用人企業對公賬戶,對沒有對公賬戶的企業,可將資金發放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該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戶 。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設服務窗口 , 便于企業自行申請次性擴崗補助 。對企業所招用的相關人員參保情況 , 經辦機構通過信息系統核實,并在收到企業申請后 30日內辦結 。


四、執行期限政策執行至2023年12月底 。
五、工作要求(一)一次性擴崗補助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
(二)防范基金風險 。強化事后核查 , 統籌推進一次性擴崗補助暢通領、安全辦 。對部、省比對下發的身份不實、跨省(區市) 重復享受等疑點數據,各市要立即組織核實,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追回所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按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
(三)加大宣傳力度 。加強政策宣傳,積極推送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知曉度 。
(四)加強數據報送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于每月15日前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一次性擴崗補助發放數據 。
在推進工作過程中如遇重大問題 , 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報告 。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23年7月29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