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公積金繳存比例

廈門市公積金繳存比例

關于做好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等規定,現就做好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簡稱“繳存比例”)
1、同一單位中 , 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 。同一單位只能有一個繳存比例 。
2、繳存單位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經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審核后實施 。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簡稱“月繳存額”)
1、月繳存額=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 。
【廈門市公積金繳存比例】2、月繳存額上限為5030元,下限為1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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