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人才創業補貼 沈陽創業帶頭人社保補貼申領指南

沈陽人才創業補貼 沈陽創業帶頭人社保補貼申領指南

沈陽創業帶頭人社保補貼申領指南
一、事項名稱
【沈陽人才創業補貼 沈陽創業帶頭人社保補貼申領指南】沈陽市創業帶頭人社保補貼申報服務指南
二、補助對象
創業帶頭人所創辦實體
三、補助條件
1.創業實體的法人代表必須是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的創業帶頭人;
2.創業帶頭人創辦的經營實體與招用的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嚴格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3.創業實體需取得合法經營手續5年以內(包括5年);
4.申請創業帶頭人社保補貼時創業實體必須處于正常經營狀態 。

四、補助標準
創業帶頭人所創辦實體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創業帶頭人的經營實體為員工在補貼年度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企業承擔部分由區、縣(市)財政給予全額補貼 。
五、申報資料
除創業帶頭人認定材料外,申請補貼單位還需提供:
1.《沈陽市創業帶頭人申報認定表》;
2.補貼年度經營實體的《勞動用工錄用備案登記名冊》(經營實體蓋章);
3.填寫的《沈陽市創業帶頭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4.創業扶持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及繳費票據;
5.申請補貼年度職工工資發放表 。
六、辦理流程
申請→區、縣(市)審核→公示→補貼發放
七、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符合申請補貼條件的創業帶頭人持申請補貼所需材料到創業實體所在區、縣(市)創業服務部門申請,全年補貼發放工作應于當年5月末前完成 。
八、受理部門及地址
和平:和平區人才和就業服務中心 和平區長白西路51號
沈河:沈河區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沈河區盛京路19號

大東:大東區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沈河區東順城街92號
皇姑:皇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皇姑區金山北路21-8號
鐵西:鐵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鐵西區北一西路50號
渾南:渾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渾南區全運路109號
沈北:沈北新區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沈北新區明珠路1號
于洪:于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于洪區黃海路37號
蘇家屯:蘇家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家屯區雪松路55號
新民:新民市人力資源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新民市南環東路21號
遼中:遼中區人力資源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遼中區蒲水路28號
法庫:法庫縣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法庫縣河南街
康平:康平縣社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康平縣迎賓路
九、聯系方式
和平區: 024-31912283
沈河區:024-22898848
皇姑區:024-86267667-8102
大東區:024-61983850
鐵西區:024-25711219
沈北新區:024-88043266
渾南區:024-23789848
于洪區:024-25321517
蘇家屯區:024-89814045
遼中區:024-87892184
新民市:024-27515536
法庫縣:024-87103707
康平縣:024-87332035
十、政策依據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沈陽市創業帶頭人管理辦法〉的通知》(沈人社發〔2020〕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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