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流程 丹東低保申請條件

丹東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流程 丹東低保申請條件

丹東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流程
一、調查主體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調查方式
通過信息核對、實地調查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 。

三、調查范圍
1.家庭成員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按當地政府規定繳納的城鄉居民基本社會保障性支出后,在規定期限內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或純收入 。包括工薪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以及其他應計入的收入 。

2. 家庭財產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 。包括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互聯網金融資產、機動車輛、船舶、大型農機具、市場主體、房屋以及其他財產 。

四、審核
1.受理低保救助申請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先提請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委托各級核對機構按有關規定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信息核對 。
2.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及時將核對結果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反饋給申請人 。
3.對信息核對中發現家庭經濟狀況不符合救助條件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直接作出不予確認決定 。
4.申請人對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補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五、結果
【丹東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流程 丹東低保申請條件】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直接向申請人反饋審核確認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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