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侖住房租賃補貼對申請人社保有要求嗎?

北侖住房租賃補貼對申請人社保有要求嗎?

北侖住房租賃補貼對申請人社保有要求嗎?
有 。
根據2020年12月28日,區府辦印發的《北侖區青年申報住房租賃補貼實施細則》(侖政辦[2020]74號),新政縮短社保繳納年限 。

社保繳納年限從12個月縮短至6個月 , 即申請前已連續6個月在北侖區繳納社保 , 且當前正在繳存(補繳無效) 。
具體申請條件

1.申請人年齡為18至35周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及以上技工的放寬至40周歲 。
2.申請人為寧波市六區(海曙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奉化區,下同)戶籍或持有寧波市六區辦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申請前已連續6個月在北侖區繳納社保,且當前正在繳存(補繳無效) 。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北侖區域內無房(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用房、已簽訂購銷合同并登記備案的期房),且租賃持有有效《北侖區居住房屋租賃登記證明》的住房或租賃在區府辦印發的《關于北侖區青年申報公共租賃住房補貼的補充通知》(〔2020〕49號)中規定的外來務工公寓 。
【北侖住房租賃補貼對申請人社保有要求嗎?】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獲得過北侖區政府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或者未居住在北侖區政府(企業)公租房,或者在北侖區房改檔案中無房改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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