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和鑒證的區別 這兩者的區別介紹

見證和鑒證的區別 這兩者的區別介紹

1、見證人是指受司法機關邀請 , 到現場對一定的偵查、執行行為進行觀察、監督、作證,并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的人 。又稱在場見證人 。見證人泛指受當事人或利益關連人的請求 , 到現場對事項或活動進行見證 , 起到第三方證明力的作用 。
【見證和鑒證的區別 這兩者的區別介紹】
2、鑒證人是鑒定與證明的人,一般是指第三方權威人士或機關就某項事實,事物 , 事件進行鑒定與出具證明的人(或機關),在某種程度上鑒證人承載了鑒定人的作用 。鑒定人是指受公安司法機關或個人的指派或者聘請 , 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或技能,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并提出科學意見的人 。鑒證人與見證人區別:前者承載了實質的介入并起到事項或事物的甄別作用 , 后者只是事實的表象介入承載的只是對事項事實的見證或證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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