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職工醫保門診慢性病報銷比例 宿遷門診慢性疾病報銷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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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比例:
報銷流程:

1.患有符合下表中有關病種的參保人員,可以攜帶住院病歷復印件、檢查報告單等病史資料,至定點醫療機構申報門診慢性病種待遇鑒定 。

2.定點醫療機構鑒定醫師應對參保人員的病史資料與鑒定標準進行對照,提出鑒定意見 , 于每月20日前報送醫保經辦機構復審 。

3.醫保經辦機構對鑒定機構報送的鑒定材料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復核
4.對符合鑒定條件的按規定進行公示 , 公示時間為7天 , 接受社會監督,每月底前確保將相關待遇維護到位 。
【宿遷職工醫保門診慢性病報銷比例 宿遷門診慢性疾病報銷規則】5.門診慢性病待遇享受時間為鑒定通過次月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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