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非標電動車置換淘汰政策 昆明非標電動車還能騎幾年

昆明非標電動車置換淘汰政策 昆明非標電動車還能騎幾年

【昆明非標電動車置換淘汰政策 昆明非標電動車還能騎幾年】昆明非標電動車置換淘汰政策
關于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
為了規范我市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以及道路通行等有關活動,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執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登記 。

二、我市行政區域內在用的未辦理登記或者未安裝物聯網防盜號牌,以及新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自2019年4月15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以及市工信部門會同市質監、市工商部門提供的電動自行車品牌、型號辦理登記 。未辦理登記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

三、電動自行車物聯網防盜號牌不再辦理,但消費者可以根據需要自行選裝防盜裝置 。已安裝物聯網防盜號牌的,不再另行辦理登記;
四、已辦理登記或者已安裝物聯網防盜號牌的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 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公安機關禁止通行區域以外的道路行駛,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過渡期為4年 。過渡期滿不得上道路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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