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公租房申請條件 泉州石獅市公租房申請指南

石獅公租房申請條件 泉州石獅市公租房申請指南

泉州石獅市公租房辦理指南
事項名稱: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申請
申請對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 。
【石獅公租房申請條件 泉州石獅市公租房申請指南】申請條件:
一、申請公租房辦理條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請租賃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
2.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
3.家庭年人均收入標準低于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財產)總額,按照低于市統計局等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戶均人口乘以人均保障面積乘以本年度市區普通商品住房均價的80%以下確認 。
4.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與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戶口不在本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收入和住房符合上述標準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

(二)新就業職工 。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可以申請租賃公租房:
1.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從畢業當月計算起未滿 5年的新就業人員 。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
3.年人均收入標準低于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財產)總額,按照低于市統計局等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戶均人口乘以人均保障面積乘以本年度市區普通商品住房均價的80%以下確認 。
4.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轄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
(三)外來務工人員 。
在本市轄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外來員工可申請租住用人單位投資的公租房 。在本市轄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外來員工可以申請政府投資公租房:
1.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部分公租房項目需同時具備在在本地繳交社會養老保險2年以上);年人均收入標準低于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財產)總額 , 按照低于市統計局等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戶均人口乘以人均保障面積乘以本年度市區普通商品住房均價的80%以下確認 。

2.獲得當年度新市民積分入住申請公租房資格 。
(四)開發區(園區)、企業投資籌集(建設)與公租房并軌運行的廉租房及專門為務工人員建設的公租房申請條件:
1.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務工人員 。
2.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轄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
二、申請廉租房辦理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 , 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贍養或撫養關系 。
2.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為當年度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以下確定 。家庭資產(財產)總額,按照低于市統計局等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戶均人口乘以人均保障面積乘以本年度市區普通商品住房均價的30%以下確認 。

3.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 。
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①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②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③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④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
辦理材料: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
2、誠信承諾及查詢授權書;
3、其他申請材料:
(1)申請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贈與他人的,需提供《房屋買賣合同》;
(2)屬于離婚家庭的還應提供離婚協議或調解書或生效的法院判決書 。
辦理流程:
1、街道辦事處(鄉鎮)受理(本環節5個工作日)
申請人可通過線上申請 , 即閩政通APP、公租房APP、公租房信息系統政務端等3個申請渠道進行申請或線下前往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受理填報申請 。
2、多部門聯審(本環節37個工作日)
街道辦事處(鄉鎮)受理后,發起多部門聯審,同時街道辦事處(鄉鎮)對申請家庭進行公示,公示完提出初審意見(含5天的公示期);縣(市、區)住建部門核查相關住房狀況信息;縣(市、區)民政部門核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 ??h(市、區)民政部門匯總反饋并于2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 。
3、住建部門匯總(本環節18個工作日)
縣(市、區)住建部門收到街道公示、初審結果和多部門聯審結果后,發起系統自動比對,進行復核,提交聯審意見(該環節8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對申請家庭進行為期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納入保障或輪候,存在虛假材料騙租、騙購保障房行為的,取消該家庭本次的申請資格,且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住房保障 。復核認定后,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應書面告知申請人 。
辦理時間:60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8865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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