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階段性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通知政策解讀

南寧階段性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通知政策解讀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階段性降低南寧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因《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南寧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南府規〔2018〕25號)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考慮到2020年的新冠疫情對企業的影響,以及結合南寧市獲批列入國家14個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城市后,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人單位的繳費負擔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落實強首府戰略,有效減輕企業負擔,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等4部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的通知》(桂醫保發〔2019〕28號)文件精神 , 定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費率政策 ?!锻ㄖ分贫ǔ雠_將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切實降低我市用人單位,尤其是企業單位的經營和用工成本 , 助力企業發展 , 對助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

二、政策依據
 ?。ㄒ唬豆鬮髯匙遄災吻攪票U暇值?部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的通知》(桂醫保發〔2019〕28號)文件精神 。
 ?。ǘ┳災吻獎>?020年11月27日《關于回復南寧市有關事項請示意見的函》同意“南寧市執行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費率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意見 。
三、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情況
 ?。ㄒ唬┙錐渦越檔橢骯せ疽攪票O輾崖?。機關事業單位繳費比例由8.0%降至6.0%,企業單位繳費比例繼續按6.0%執行,靈活就業人員整體繳費比例從10.0%降至8.0% 。

 ?。ǘ┙錐渦越檔蛻O輾崖?。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1.3%降至0.8%,其中國家機關、屬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繳費比例由0.65%降至0.4% 。
四、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范圍
 ?。ㄒ唬┙錐渦越檔橢骯せ疽攪票O輾崖實姆段?。參加我市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均在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的范圍 。
 ?。ǘ┙錐渦越檔蛻O輾崖實姆段?。按照生育保險政策規定 , 繳納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均在階段性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范圍 。

五、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期限
《通知》施行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六、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參保人員怎么看病治療
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的參保人員,只要用人單位、參保人員正常參保繳費,參保人員患病就診、檢查、配藥、住院、結算醫療費用、申報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待遇時,主動出示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等有效憑證,配合定點醫療機構相關人員核驗,均可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結算相關的醫療費用 。
七、注意事項
一是參保人員應當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因突發疾病就醫的除外) 。
二是參保人員辦理入院手續或取門診特殊慢性病用藥時,應憑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等辦理 。本人不提供社會保障卡(遺失或損壞補辦的除外)、或醫保電子憑證的,其住院治療或門診特殊慢性病用藥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的不予支付 。
三是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期間 , 不得向經治醫師提出不合理的治療、用藥要求;參保人員應按照住院診療規范在定點醫療機構接受系統治療 , 禁止掛空床住院 。
四是參保人員不得將本人社會保障卡出借給他人或借用他人的社會保障卡 。
【南寧階段性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通知政策解讀】五是參保人員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治療的,應到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否則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相應降低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
詳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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