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城鄉居民醫保初次繳費享受待遇時間


初次參保繳費享受待遇時間:
初次參保的人員,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新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當年1月1日至6月30日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后的次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拓展:

連續繳納享受待遇時間:
城鄉居民應當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新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 , 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2021年度繳費標準:
【南寧城鄉居民醫保初次繳費享受待遇時間】根據桂醫保發〔2020〕46號文規定,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按照每人不低于280元的標準繳納 。
可享受的醫保待遇
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醫療待遇
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待遇
急診留觀醫療待遇
住院醫療待遇(異地住院就醫待遇)
意外傷害醫療待遇
建立了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貧困人員再報銷等多層次的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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