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居住證簽注須知

石家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居住證簽注須知

【石家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居住證簽注須知】石家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居住證簽注須知
居住證實行簽注制度,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30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 。辦理居住證簽注時,持證人在居住地就業、住所或就讀情形未有變化的 , 不需重復提交證明材料 。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后,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連續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
逾期超過1年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連續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重新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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