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 福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申報條件
(1)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 。
(2)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
(3)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 。
(4)制度實施時未滿60周歲的人員,需在年滿60周歲前申報;制度實施時已滿60周歲的人員 , 可隨時申報 。

申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3)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計生對象等特殊群體需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辦理流程

符合城鄉居民保參保條件的居民 , 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特殊群體需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城鄉居民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兩份即可 。(表中各項信息需填寫完整 , 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村級協理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
受理機關地址
【福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 福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申請人參保關系所在地的居民保村級便民服務點、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縣(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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