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生育津貼申請條件一覽 東莞生育津貼申請條件一覽表最新

東莞生育津貼申請條件一覽 東莞生育津貼申請條件一覽表最新

》》》東莞生育津貼申請條件一覽
1.2022年12月4日前需符合國家、省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 2022年12月4日(含)后不再判斷計生條件(以生育日期判斷) 。
2.生育或計劃生育日期上月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費,生育或計劃生育日期當月生育保險有參保繳費 。

3.職工享受生育津貼期間,需按規定連續參保繳費 。
4.職工產假或休假期間發生工作調動的 , 需按規定連續繳費 。
5.用人單位已經墊付生育津貼的(即休完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假結束后申請),在職職工由用人單位辦理申領生育津貼手續;符合過渡期內的城鄉居民或靈活就業人員的生育津貼由個人申領生育津貼手續(城鄉居民或靈活就業人員于2023年1月1日(含)后生育的不再享受生育津貼) 。
6.在分娩后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次日起三年內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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