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二手房過戶買方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丹東二手房過戶買方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丹東二手房過戶買方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丹東二手房過戶受讓方(買方)身份證明材料:
1.若買方已婚
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2.若買方未婚
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
3.若買方離婚
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
4.若買方喪偶
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配偶死亡證明(戶口薄已注明喪偶的可不提供) 。委托代辦:需提供委托公證書、委托人身份證明(按照實際情況準備上述材料)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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