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申領條件的區別
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1、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

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納入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經本人申請,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1、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

2、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參保繳費不足1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 。
補貼標準的區別

失業保險金補貼標準: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于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420元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于第13至第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380元 。
注:該標準有效期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失業補助金補貼標準:
【天津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不隨失業保險金標準同步調整 。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費、撫恤金及救濟費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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