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居民醫保醫療救助報銷政策 濟寧市居民醫保政策

濟寧居民醫保醫療救助報銷政策 濟寧市居民醫保政策

濟寧居民醫保醫療救助待遇
1、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門診慢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個人自付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給予 70%的救助,年度救助限額 6萬元;對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后,政策范圍內門診慢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超過 5000 元的部分按 70%給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額 2 萬元 。

2、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 3000 元以上的部分按 60%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 1 萬元 。對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報銷后,政策范圍內門診慢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超過 10000 元的部分按 70%給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額 2 萬元 。

3、醫療救助對象門診慢性病醫療救助(含再救助)與住院救助的起付標準、限額,累計計入年度醫療救助起付標準、限額 。門診慢性病醫療救助報銷比例與住院同等標準 。
【濟寧居民醫保醫療救助報銷政策 濟寧市居民醫保政策】4、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和門診慢性病費用 , 按醫保幫扶政策報銷后需個人自負的費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 但不包含以下費用:醫保目錄中的乙類藥品、醫療服務項目(設施)、醫用耗材個人首先自付費用;藥品、醫療服務項目(設施)、醫用耗材超過醫保支付標準部分的費用;醫療保險目錄外 由個人全額支付的藥品、醫療服務項目(設施)、醫用耗材的費用 。

5、對經認定符合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醫療救助待遇條件的,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 , 按 60%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 1 萬元 。個人負擔費用可追溯至自申請之月前 12 個月(不含申請當月),一次身份認定享受一個醫療年度救助待遇和申請年度救助限額,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得重復申請,救助時間區間不重疊計算 。
6、上述范圍以外的其他人員,不享受醫療救助政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