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區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申請時限要求?

鎮江市區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申請時限要求?

申請人申請市區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應在不動產權證首次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交購房契稅補貼申請 。超過規定期限的 , 視同放棄補貼申領資格 。
政策發布時間:2022年5月20日
補貼標準
按照契稅繳納份額80%比例享受一次性購房契稅補貼 。
購房要求
申請人所購房屋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鎮江市區商品住房購房契稅補貼申請時限要求?】 ?。ㄒ唬┦滋咨唐紛》浚ê稚唐紛》浚??!笆滋咨唐纷》浚ê稚唐纷》浚闭J定標準為“購置用于申請購房補貼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時,在市區范圍內購房人(購房補貼申請人)名下無單獨擁有產權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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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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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補貼申請人所購房屋首次登記為單獨所有的,按照該套房屋繳納契稅全額核算;
2,首次登記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請人個人繳納契稅份額核算;
3,首次登記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該套房屋繳納契稅全額核算,但應由申請人作出對其他共有人補貼利益主張承擔全部責任的誠信保證,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請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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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訟罟悍科跛安固咭蝗酥荒芟硎芤淮危?不得與《鎮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鎮江市關于房地產去庫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鎮政發〔2016〕15號)、《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見(試行)》(鎮政辦發〔2014〕152號)、《鎮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的通知》(鎮政發〔2017〕14號)、《關于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來鎮就業創業若干政策的意見》(鎮辦發〔2018〕59號)、《關于實施人才“鎮興”行動建設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見》(鎮發〔2021〕13號)等其他文件中有關購房契稅補貼政策重復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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