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發布關于調整熱源企業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淄博發布關于調整熱源企業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淄博發布關于調整熱源企業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發展改革局、財政局 , 高新區、經開區、文昌湖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各有關熱電、熱力企業:今年以來,市場煤炭價格持續上漲并高位運行,為保障熱源企業正常運營,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于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 經市政府同意,現就供中心城區熱源企業供熱價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工業供熱價格 【淄博發布關于調整熱源企業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1.試行煤熱價格聯動調整 。
以2018—2020年成本監審數據為基準 , 中心城區三家熱源企業三年平均標煤價格為840元/噸(0.12元/大卡),對應供熱綜合成本為54.7元/吉焦,其中:原煤成本(含稅)為29.3元/吉焦 , 人工及其他成本為25.4元/吉焦 。在人工及其他成本總體穩定的前提下,以原煤成本為基礎,當煤炭價格(發票或合同價格)變化達到或超過10%后,相應調整熱力價格 。煤熱價格聯動以季度為一個周期,若周期內煤價變化達到或超過10%后 , 相應調整熱價;如本周期內煤價變動未達到10%,則下一周期累計計算,直到累計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10%,進行熱價調整 。熱力出廠價格為聯動后的熱力價格加人工及其他成本 。

2.中心城區煤炭價格以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淄博熱電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開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家熱源企業標煤價格平均核算 。
2021年第三季度,三家熱源企業平均標煤價格為1547.6元/噸(0.22元/大卡) , 周期內變化幅度為84.2% 。熱源企業供工業熱力原煤成本價格為54元/吉焦,出廠價格為79.4元/吉焦 。各企業銷售價格可在出廠價格基礎上加不高于《淄博市物價局關于調整熱源企業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淄價字〔2018〕7號)規定的價差銷售 。2021年第三季度,華電淄博熱電銷售價格由63.5元/吉焦調整為79.4元/吉焦,淄博熱電集團銷售價格由73元/吉焦調整為88.9元/吉焦 , 山東開泰石化低壓蒸汽銷售價格由74.2元/吉焦調整為90.1元/吉焦、中壓蒸汽由77.6元/吉焦調整為93.5元/吉焦 。此后季度按煤炭價格變化情況進行聯動調整 。3.每季度第一個月15日前,熱源企業將上季度各月采購發票或合同報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科)統一核算并動態調整 。

二、民用供熱價格
1.按照省政府要求 , 居民供暖價格不作調整 。
2.熱源企業供民用供熱價格保持不變 。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淄博熱電集團有限公司民用供熱銷售價格為48元/吉焦,山東開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民用供熱銷售價格為53元/吉焦 。
3.根據省政府意見,為保障熱源企業正常運營 , 在民用供熱價格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對熱源企業因煤價上漲而增加的民用供熱成本,在現有標準基礎上每吉焦予以補貼8元,此補貼標準按季度隨工業供熱價格聯動調整 。具體補貼政策按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 。
上述政策各區縣可參照執行,具體標準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 。
以上政策自2021年7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