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收養孩子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洛陽收養孩子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孤兒監護人(撫養人)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1. 公安機關出具的孤兒父母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兒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蹤的證明法律文書原件 。
2. 孤兒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
3. 孤兒監護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
4. 孤兒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

申請程序
1. 孤兒監護人(撫養人)持孤兒證明材料向孤兒戶口所在地鄉鎮民政所提出申請 。
2. 鄉鎮民政所審查核實監護人(撫養人)和社會散居孤兒情況,符合發放條件的填寫《河南省兒童福利證申請表》一式兩份,鄉鎮人民政府簽署審查意見 , 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上報縣(市)區民政局社會福利慈善辦公室審批 。
【洛陽收養孩子需要哪些證明材料】3. 縣(市)區民政局福利慈善辦公室認真審核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為孤兒本人發放《兒童福利證》,審批結果函告鄉鎮民政所,同時與孤兒監護人簽定孤兒養育協議 , 并及時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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