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鄉新農合住院報銷政策最新 新鄉市新農合報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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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內住院報銷政策
1、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
2、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如下:鄉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含社區醫療機構)150元,縣級醫療機構(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醫院)400元,市級醫療機構(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1200 。省級醫療機構(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600元、三級醫院2000元 , 省外醫療機構2000元 。同一醫療保險年度內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線減半 。


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 。其他參保居民年度內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標準減半 。

【2024新鄉新農合住院報銷政策最新 新鄉市新農合報銷政策】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內住院報銷比例如下:超過起付線標準、不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鄉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含社區醫療機構)90% , 縣級醫療機構(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醫院)80%,市級醫療機構(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醫院)80%、(三級醫院)12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 。省級醫療機構(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醫院)6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三級醫院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省外醫療機構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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