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新就業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茂名新就業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茂名新就業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一、新就業人員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本市中心城區(河東、河西、紅旗、官渡、站前、露天礦、新華街道辦,茂南城郊經濟開發試驗區)居民戶籍;
(二)申請人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畢業證書,從畢業當月起算未滿 72個月;

(三)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
(四)申請人已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或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有穩定收入,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茂南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0%;
(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轄區內無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從申請日起算,前2年內沒有在市轄區購買、出售房產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房產,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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