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南京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南京社會保險各險種采用統一的繳費基數 。
江蘇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公布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限部分 , 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 。
職工工資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應按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申報其繳費基數,對申報的繳費基數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標準的,由經辦機構在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確定后統一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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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閱讀:工傷保險轉外就醫
【南京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南京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 , 由南京市工傷保險三級以上協議醫療機構副主任以上醫師提出轉診轉院意見,并填報《南京市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異地)申請表》,經工傷經辦機構同意后方可轉外就醫 。
長期駐外工傷人員就醫:長期居住在統籌地區以外的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繼續治療的,須填寫《南京市工傷職工異地居住就醫申請表》,并在居住地選擇一所縣級以上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或同級醫療機構,報工傷經辦機構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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