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一般會要孩子嗎 離婚女方可以要孩子嗎

離婚女方一般會要孩子嗎 離婚女方可以要孩子嗎


【離婚女方一般會要孩子嗎 離婚女方可以要孩子嗎】法律賦予公民有起訴的權利,包括離婚訴訟,即男、女任何一方均有權力起訴離婚 。起訴的權利與孩子撫養是單獨的權利 , 不存在誰先起訴誰對爭孩子撫養更有利的說法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負有提供證據的一方無法提供證據則要承擔不利后果 。法律上判決由哪一方撫養孩子的原則就是看哪一方對撫養孩子更有利,主要看雙方、經濟、文化、教育、素養、工作 , 陪伴孩子時間的長短、孩子的年齡是否在哺乳期內等綜合考慮確定哪一方對今后孩子的成長更有利 。

在這里律師建議離婚中欲直接撫養孩子需要搜集相應的證據以實現自己利益最大化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后的子女 , 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 , 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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