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如何工傷審定

梅州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如何工傷審定

勞動者發生工傷,應在何處申請工傷認定?
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用人單位在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 , 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

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或者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24小時內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事故情況 。申報材料: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在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勞動關系有效證明材料、疾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溫馨提示:1.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可在受傷之日或者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當地社會保險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提供復印件紙張規格為A4紙 。)

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也不能視同工傷?
【梅州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如何工傷審定】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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