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什么是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

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什么是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故意實施對犯罪所得產生的收益進行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等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的行為,進而構成的犯罪 。對于自然人,本罪的量刑起點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并處或單處罰金;若情節達到嚴重程度,則判處3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附加判處罰金 。對于單位則是判處罰金,另外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罰同自然人 。

法律依據:【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什么是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 , 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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