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于都縣公租房申請人有貢江戶籍還有什么條件?

贛州于都縣公租房申請人有貢江戶籍還有什么條件?

申請人具有貢江鎮城鎮常住戶籍 , 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在縣城區工作和生活,本人及家庭成員在縣城規劃控制區范圍內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申請人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最低收入標準的 。
補充內容:
【贛州于都縣公租房申請人有貢江戶籍還有什么條件?】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貢江鎮城鎮常住戶籍,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縣城區工作和生活,本人及家庭成員在縣城規劃控制區范圍內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 , 申請人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最低收入標準的 。
(二)申請人非貢江鎮城鎮常住戶籍,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縣城區工作和生活 , 能夠提供一年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縣城規劃控制區范圍內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申請人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最低收入標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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