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南陽失業保險可享受哪些待遇

南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南陽失業保險可享受哪些待遇

南陽失業保險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十年的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時間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

二、醫療補助金【南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南陽失業保險可享受哪些待遇】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按其享受失業保險金百分之十的標準發放醫療補助金 ?;加袊乐丶膊〈_需住院治療的,經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批準 , 可以報銷醫療費的百分之七十,但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本人十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 。獲得省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者因社會公益事業致傷、病的,可以享受不超過本人十八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醫療補助金 。

三、喪葬補助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 , 其家屬憑失業人員死亡證明等有關材料,可以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一次性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失業人員死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并領取 。
四、就業培訓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免費享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服務,其補貼費用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
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占失業保險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收入總額的百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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