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鄉醫?,F場辦理參保需要什么條件?

辦理條件:(以下2項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申辦下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手續:
(1)具有廣州市戶籍且未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的非在校學生)、非從業人員以及老年居民 。
(2)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學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
(3)在穗居住的廣東省人才優粵卡(或廣州市高層次人才證)持有人的未就業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及已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以下簡稱其他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
2.年度中途,符合中途參保特定情形的城鄉居民,可在當年度內辦理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手續:
(1)終止職工社會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
(2)廣州市行政區域外轉入廣州市各類學校全日制就讀的學生;
(3)新出生嬰兒;
(4)新遷入戶人員;
(5)新增的醫療救助對象;
(6)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需在當年度內繳費參保的其他人員 。
a.停止享受公費醫療人員b.復學、留學回國的學生
c.春季入學新生
d.退伍、復員、轉業軍人
e.刑滿釋放和解除強制戒毒人員
f.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g.其他人員(經審核予以批準為準)
【廣州城鄉醫保現場辦理參保需要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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