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余杭區百丈鎮中心小學招生公告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曹掌華
組員:陳俊軍、馮志明、李明珠
二、招生對象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兒童;余杭區教育局同意緩學的兒童 。
三、招生類別
符合余杭區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按類別順序排序錄取,其中報名或補報名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根據“同類排序靠后”原則錄取,具體如下:
第 一 類
戶籍在百丈鎮學區內的兒童少年 。(百丈鎮:百丈村,仙巖村;半山村,石竹園村,泗溪村,溪口村,鎮東社區)
1.具體條件
(1)A表生:本人戶籍在學區內,且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略)為依據;本人戶籍在學區內,且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產證為依據 。
(2)B表生:本人戶籍在學區內,但不屬于上述類型 。
2.排序辦法
當第一類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根據A、B表順序及本人落戶時間早晚排序錄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同一教育集團內優先考慮 。
第 二 類
1.具體條件
戶籍不在學區內,但具有余杭區戶籍的兒童少年,其父(母)在學區已購房并實際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產證為依據),符合遷戶條件的 。
2.排序辦法
當第二類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根據其父(母)取得房產證時間早晚排序錄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同一教育集團內優先考慮 。
第 三 類
1.具體條件
持有余杭區黃湖派出所簽發的有效IC卡《浙江省居住證》兒童,居住證為百丈鎮范圍內的隨遷子女 。
2.排序辦法
采用“積分入學”辦法,根據隨遷子女居住證積分高低進行排序,統籌安排入學,父母雙方申請積分的,取積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積分相同者,按以下條件順序依次確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請人家庭在余杭區有自購產權住房且實際居住;余杭區連續居住時間長;社會保險積分高;基礎積分高 。
無積分者,按以下條件順序依次確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請人家庭在余杭區有自購產權住房且實際居住;余杭區連續居住時間長;父母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長 。
3月1日至4月10日未進行“積分入學”申請,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間取得居住證的兒童,不適用“積分入學”辦法,按照無積分者排序錄取 。
其 他 類
居住在百丈鎮的符合下列條件的適齡兒童:
父母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余杭區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余杭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余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余杭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符合國家、省、市、區有關政策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子女;駐地我區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等政策規定的兒童 。
經核驗通過的其他類兒童,根據省市區相關文件要求,按照不同類別的安置辦法和教育資源實際,保障重點,統籌安排 。
四、招生具體安排
2020年余杭區百丈鎮中心小學招生工作安排表

2020杭州余杭區百丈鎮中心小學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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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余杭區百丈鎮中心小學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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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詢電話:13805753159李老師
杭州市余杭區百丈鎮中心學校
【2020杭州余杭區百丈鎮中心小學招生公告】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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