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門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象

2021江門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象
補貼對象:
1.畢業2年內的全日制碩士和本科(含國、境外)畢業生[本地戶籍申請人畢業后累計待業時間(以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準)不超過12個月];
2.初次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
3.按規定入戶江門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
提交材料:
(一)單位就業
【2021江門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象】1.江門市碩士和本科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護照),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結果或認證報告;
3.勞動合同 。
(二)自主創業
1.江門市碩士和本科畢業生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護照),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結果或認證報告;
3.創業主體為民辦非企業的,須提交《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
詳細說明:
單位就業和自主創業的申請人,須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申請人須在我市就業滿3個月后或連續經營6個月后方可提出申請 。
畢業2年內是以畢業證簽發之日為起始日計算 。初次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是指首次來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以申請人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歷史記錄情況確定) 。就業滿3個月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當月起計算;連續經營6個月以《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發證日期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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