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華市磐安縣公辦中小學招生類別

1.招生類別
(1)A類對象
戶籍在城區學區范圍內的義務教育對象 。
A1類:戶房一致 , 在相應學區入學;
A2類:戶房不一致 , 有多處房產的 , 在戶籍和房產一致的學區入學;戶籍所在學區無房的 , 以房產所在學區入學;有戶無房的 , 以戶籍所在學區入學 。
因老城區拆遷改造暫時沒有房產的 , 憑房產征收部門的征收補償協議 , 其子女3年內可在原學區入學 , 也可在產權置換后所在學區入學 。僅有營業場所的城區戶籍居民子女 , 以營業執照所在地為準 。
(2)B類對象
B1類:通過體育術科測試的體育專門學校招生對象 。
B2類: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器官與造血干細胞捐獻者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 按《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于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浙政聯〔2013〕2號)《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號)《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教育廳轉發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浙應急人事〔2019〕37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器官和造血干細胞捐獻者子女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有關事宜的通知》(金市教基〔2019〕26號)
B3類:①縣級以上勞模、省“綠葉獎”獲得者子女;②持有縣委人才辦頒發的“人才綠卡”子女;③中西部等援助干部(一年以上)子女;④優秀骨干教師子女 , 主要包括:縣級以上五星級班主任、教壇新秀 , 市級以上名師名校長 , 省“春蠶獎”、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等 。
B4類:縣重點企業和重點投資項目骨干子女(具體條件和安排辦法以磐政辦〔2016〕70號文件為準) 。
B5類:外縣來磐 , 在縣境內實際投資累計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投資業主(其個人投資比例占25%及以上)子女 。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城區范圍內的按企業所在學區安排就讀學校) 。
(3)C類對象
【2021年金華市磐安縣公辦中小學招生類別】C1類:2021年5月31日前在城區購買商品房(以不動產證為準)且實際居住的;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購房合同 , 開發商已交付使用并實際居住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 其子女按房產所在地學區安排入學 。
C2類:夫妻一方因工作調動進城1年以上 , 且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 , 其子女按其居住地(以房產證為準)學區安排入學 , 城區暫時沒房產的 , 按單位所在學區安排入學 。
(4)D類對象
D1類:在城區辦企業1年以上的企業主子女 , 按其企業所在地學區安排入學 。
D2類:具有磐安戶籍的 , 在城區經商2年以上 , 并按時在本縣繳納養老保險2年以上 , 且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個體經商戶子女 , 按經商地所在學區安排入學 。
D3類:具有磐安戶籍的 , 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城區務工2年以上 , 并按時在本縣繳納養老保險2年以上 , 其子女按企業所在地學區安排入學 。
D4類:非磐安籍來磐城區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可按《磐安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招生實施細則(試行)》規定政策向縣教育局申請積分入學 , 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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