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一般性崗位補貼申請指南 汕尾市基層就業補貼

一般性崗位補貼
補貼條件:
(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及協作地區的脫貧人口;
(2)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 。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 , 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
所需資料(一式一份):
( 1)《一般性崗位補貼》(表4) ;
( 2)《一般性崗位補貼人員花名冊》(表5);( 3)用人單位與符合條件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4)符合條件人員的基本身份類證明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電子證照核驗) ;
(5)符合條件人員的就業創業證及社保繳費記錄(人社部門內部核驗及部門協查);
(6)脫貧人口信息(以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時核驗)(部門協查) 。
應注意核驗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信息 。
【汕尾一般性崗位補貼申請指南 汕尾市基層就業補貼】申請程序:補貼對象應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上季度(或上半年)的補貼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