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匯蘇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優化具有高新特質的創新創業育才機制,加大青年人才個人獎勵,加快推動先導產業發展青年人才的引進,優化區 域人才結構,根據《蘇州高新區關于實施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蘇高新委〔2020〕40 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
一、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區先導產業發展急需引進的各類人才;
2.符合國家規定期限的普通高等院校及國(境)外高校應屆 畢業生;
3.學歷需為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其中本科學歷為全球 前 100 或國內“雙一流”高校(學科);
4.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起,依法簽訂 1 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同時段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
二、申請條件【智匯蘇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高校畢業生到先導產業企業就業,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統一向區人社部門申請生活補貼資金 。
1.工商注冊地及參保地等均在蘇州高新區行政區域內;
2.符合蘇州高新區經濟發展方向及先導產業發展需求;
3.申報企業須為實際用工單位(不含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
三、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為:博士每人 5 萬元,碩士每人 3 萬元,本科每人 1 萬元 。每人享受一次 。如申請人已申領就業獎勵金,該項補貼須作相應扣減 。
四、申報流程
1.區人社部門于每年 5 月及 11 月起發布申報通知(具體申 報時間以區人社部門發布通知為準) 。
2.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滿一年后,提交材料 進行申請 。
3.區人社部門審核后,將審核結果通過“蘇州高新人才網” 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區人社部門將補貼資金發放至職工 本人 。
4.企業申報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一年以上的參保證明;
(3)學歷證書復印件(國內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在線驗 證報告,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加蓋單位公章);
(4)職工填寫的《“智匯蘇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個人申請表》(見附件 1);
(5)單位填寫的《“智匯蘇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補貼企業申 請表》(見附件 2);
(6)其他區人社部門規定要求的材料 。
五、其他事項
1.本辦法中先導產業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醫療器械和 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與先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節能環保等 產業領域 。先導產業標準依據區經發委、科創局等相關部門發布 的相關文件內容執行,動態調整 。
2.本辦法補貼所需資金列入區人才開發資金予以安排 。如當 年審批通過補貼資金發放總額超過確定的年度補貼資金總額,超 出部分延至下一年度發放 。
3.國內“雙一流”高校參照中國教育部《關于公布世界一流 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一流學科建 設高校學生所讀專業須為該校“雙一流”建設學科;世界前 100 名高校主要參照最新公布的 QS 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 世界排名(THE)、美國 US News 世界大學排名、上海交通大學 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 。
4.申請個人及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必要時區 人社部門將聯合區財政等部門進行核查,若有虛假申報或截留、 挪用補貼資金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企業申請補貼資格,追 繳補貼資金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
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
附件:
1.《“智匯蘇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個人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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