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凡例 最新醫保藥品目錄凡例

凡例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簡稱《藥品目錄》)是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的標準 。臨床醫師根據病情開具處方、參保人員購買與使用藥品不受《藥品目錄》的限制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范圍參照本目錄執行 。
凡例是對《藥品目錄》中藥品的分類與編號、名稱與劑型、備注等內容的解釋和說明,是《藥品目錄》的組成部分,其內容與目錄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約束力 。
一、目錄構成
(一)《藥品目錄》西藥部分、中成藥部分、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和中藥飲片部分所列藥品為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藥品 。其中西藥部分1264個,中成藥部分1315個(含民族藥93個),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221個(含西藥162個、中成藥59個),共計2800個 。
(二)西藥、中成藥和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分甲乙類管理,西藥甲類藥品395個,中成藥甲類藥品242個,其余為乙類藥品 。協議期內談判藥品按照乙類支付 。
(三)中藥飲片部分除列出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的品種892個外,同時列出了不得納入基金支付的飲片范圍 。
(四)《藥品目錄》包括限工傷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品種6個;限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品種4個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區分甲、乙類 。
【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凡例 最新醫保藥品目錄凡例】二、編排與分類
(五)藥品分類上西藥品種主要依據解剖-治療-化學分類(ATC),中成藥主要依據功能主治分類,中藥飲片按中文筆畫數排序 。臨床具有多種治療用途的藥品,選擇其主要治療用途分類 。臨床醫師依據病情用藥,不受《藥品目錄》分類的限制 。
(六)西藥部分、中成藥部分、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分別按藥品品種編號 。同一品種只編一個號,重復出現時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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