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規定 溫州市生育津貼政策

【溫州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規定 溫州市生育津貼政策】溫州女職工生育或者終止妊娠時,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育、終止妊娠或者妊娠7個月以下早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二)妊娠4個月(含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三)妊娠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
女職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生育津貼:
(一)生育時遇難產實施剖宮產、采用產鉗助產、胎頭吸引術、臀位牽引術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國家調整生育休假期限的,以上計發天數隨之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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