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救助管理站 煙臺市臨時救助申請材料

煙臺市臨時救助申請材料
申請臨時救助,應當提供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家庭收入證明,車輛、房產等財產狀況書面說明,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傷害或殘疾鑒定、評定證明,醫療、救治費用單據及獲得的保險補償、責任賠償和社會救助等相關資料證明,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的相關部門責任認定證明或村(居)民委員會證明,允許管理機關對其家庭財產和收入等經濟狀況進行核查的書面授權書等相關材料 。在居住地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供未在戶籍地享受救助的證明 。

更多信息:
臨時救助對象主要分支出型救助對象和急難型救助對象兩種 。
支出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自負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 。對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每人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12倍;對因子女自負教育費用負擔過重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每人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6倍 。
【煙臺市救助管理站 煙臺市臨時救助申請材料】急難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溺水、人身傷害、見義勇為、爆炸、雷擊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個人,取消急難救助對象戶籍地、居住地限制,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 。對于符合急難型對象條件、困難程度較輕的,根據救助對象困難情形,及時給予1000元以下的臨時救助;對于困難程度較重、救助金額較大的,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確定救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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