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區第十一批次滬籍經濟適用房申請時間

申請時間
普陀區第十一批次滬籍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保障房)于: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17日受理咨詢 。(上午8:30-11:00 , 下午1:30-4:00 , 雙休日受理工作由各街道(鎮)受理場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 逾期不再受理 。
調整部分申請對象住房面積核算方式的規定
1、適用對象:符合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有關規定 , 在同一戶口所在地住房中居住的下列對象 , 按照規定提出申請的 , 可以調整其住房面積核算方式:
(1)具有符合單身申請年齡條件人士的一個家庭;
(2)兩個及以上的家庭;
【上海普陀區第十一批次滬籍經濟適用房申請時間】(3)兩個及以上符合單身申請年齡條件的人士;
(4)一個及以上的家庭和一個及以上符合單身申請年齡條件的人士;
(5)非夫妻異性成年人住在該家庭唯一居室內的 。
2、核算方式:采取“先確定核定面積家庭成員人數 , 計算申請對象住房建筑面積并扣減建筑面積后 , 再核算申請對象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方式 。其中 , 在計算申請對象的核定面積家庭成員人數時 , 應當先核減已經申請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家庭人數 。
3、具體規定:核定面積家庭人數為2人的 , 扣減建筑面積10平方米;核定面積家庭人數為3人及以上的 , 扣減建筑面積1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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