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泰安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常見問題( 三 )


17.商業住房貸款還清了 , 現還有唯一公積金住房貸款 , 可抵扣個稅嗎?
答: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規定條件 , 采取的為組合貸的形式 , 在商業貸款還清后 , 公積金貸款繼續還的情況下可以抵扣個稅 。
18.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 , 但是本月還未開始還貸 , 首次還貸時間如何填寫?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三條第四款規定,住房貸款利息 。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 , 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
首次還款日期 , 填寫住房貸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還款日期 。
19.婚后兩方共同購買的住房 , 發生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夫妻雙方各按50%扣除?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十四條規定 ,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 , 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 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 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
第十五條規定 , 經夫妻雙方約定 , 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 , 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 , 其貸款利息支出 , 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 , 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 , 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 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因此 , 婚后兩方共同購買的住房 , 只能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 , 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20.填報住房貸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購買的中國境內住房;二是屬于首套住房貸款 , 且扣除年度仍在還貸;三是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時扣除 。
21.個稅住房貸款利息可以專項附加扣除 , 怎么確定是首套住房貸款?
答: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辦法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實際操作中 , 納稅人可咨詢所貸款的銀行 。
22.2018年12月份辦理的住房貸款 , 但是現在還沒批下來 , 預計2019年1月份批下來 , 單位現在讓我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報送上去 , 但是我沒有取得《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信息表-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中的“貸款合同編號” , 應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可以待取得相關信息后填報扣除 。如果因為一時信息不全沒有及時填報也不用擔心 , 后續月份填報后 , 也可以按照全年依規定可扣除的額度進行扣除 , 不影響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
23.首套房的貸款還清后 , 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屋時 , 銀行仍舊按照首套房貸款利率發放貸款 , 首套房沒有享受過扣除 , 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答:根據《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 如納稅人此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 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貸款購買的第二套住房 , 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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