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濟寧培訓機構代領職業培訓補貼指南

濟寧培訓機構代領職業培訓補貼指南
一、事項名稱
培訓機構代領職業培訓補貼
二、受理單位
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各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
【濟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濟寧培訓機構代領職業培訓補貼指南】三、辦理依據
《關于印發〈濟寧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濟財社〔2019〕11號) 。
四、申請主體
法人或其他組織
五、受理條件
為具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城鄉各類勞動者、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提供培訓的機構 。
六、申請材料
申請人提交:1.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臺人員可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2.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3.代領職業培訓補貼協議書及《職業培訓補貼代領申請表》,代領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培訓補貼還需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
七、辦事流程
培訓機構攜帶申請材料向備案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代領職業培訓補貼,經審核無誤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九、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手續完備、公示無異議的20個工作日內辦結 。
十、咨詢電話、監督電話
市直咨詢電話:0537-2347629
業務監督電話:0537-2343204
行風監督電話:0537-2967927
十一、辦理地點
市直辦理地點:濟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濟寧市太白湖新區京杭路30號) 。
各縣市區辦理地點:濟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覽
十二、聲明及二維碼
聲明:服務指南實行動態調整,以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發布的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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