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社保補繳新規 汕頭企業社保緩繳申請條件

一、適用范圍
【汕頭社保補繳新規 汕頭企業社保緩繳申請條件】緩繳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保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 。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 。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
二、實施期限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 。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間,企業可申請不同期限的緩繳 。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的企業,可從5月起申請緩繳,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也可以申請退回4月費款 。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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