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州南沙區人才公寓申請模式有調整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穗南開人發規字〔2020〕2號)規定,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南沙區人才公寓申請的受理、審核、分配及監管工作 。結合南沙區人才公寓工作實際,自2022年11月1日始,骨干人才與儲備人才的申請模式由“常年受理”調整為“集中申報”,集中申報公告將適時另行發布 。
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廣州南沙區人才公寓申請模式有調整】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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