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辦理方式

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
一、自己辦
即納稅人自行辦理 。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對于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南通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辦理方式】
二、單位辦
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 ??紤]到多數納稅人主要從一個單位領取收入,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掌握的比較全面、準確,為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 。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辦年度匯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同時將除本單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扣繳義務人,并對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
三、請人辦
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年度匯算 。選擇這種方式,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
需要提醒的是,扣繳義務人或者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如果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可以要求其辦理更正申報,也可以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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