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區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詳情( 二 )


入學審核工作結束后至新學期開學前,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進行信息采集、報名的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
(五)民辦小學入學
民辦小學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經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學校招生簡章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
1. 網上報名
(1)自愿就讀民辦小學且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中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須于6月5日—8日進入“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選擇“民辦小學報名”進行網上報名 。
(2)每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在認真閱讀民辦小學招生簡章后,自愿填報一所民辦小學 。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
(3)所有民辦小學招生均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任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報名 。
2. 組織錄取
民辦小學招生錄取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6月16日區教育局組織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并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公布結果 。
3. 學位確認
被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位確認 。6月19日—20日,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公辦、民辦學位確認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放棄已確認學位的,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
6月21日,民辦小學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由區教育局審核并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補錄計劃 。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補錄報名,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適齡兒童可報名參加補錄 。6月27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補錄并公布結果 。參與民辦學校補錄被錄取的,以補錄學位為最終學位 。
(六)入學告知
1. 公辦、民辦小學完成招生入學錄取工作后,以發布公告或發放入學通知書等形式告知適齡兒童家長入學報到相關信息 。
2.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于7月12日—14日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查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并按時辦理入學報到 。
初中入學
(一)信息核對
1.在青羊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4月20日—27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畢業信息采集”系統完成個人信息的核實和修改 。
2.在青羊區外、成都市內就讀的青羊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須在畢業信息采集前向現就讀小學提供戶口簿和監護人房產證明,由現就讀小學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上傳,經青羊區教育局審核后,在青羊區入學 。
3. 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回青羊區就讀初中的青羊區戶籍小學畢業生(簡稱“回蓉生”),4月20日—27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經青羊區教育局審核后,在青羊區入學 。
4.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需在青羊區初中入學的,申請人須于4月1日—3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 。
(二)網上報名
1. 公辦初中網上報名
6月9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查詢公辦初中升學對應區域 。
6月16日—19日,市直屬學校網上報名,每位符合條件的學生可自愿填報一所市直屬學校 。
2.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4月30日后,公布民辦初中招生簡章 。民辦初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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