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業及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申請桂林工作的應具備哪些條件?

新就業及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申請應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B類保障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證明;
2.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線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新就業及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申請桂林工作的應具備哪些條件?】4.單身申請的,年齡應在25歲以上(含25歲);
5、新就業住房困難職工除符合前四款規定條件外,申請人需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不滿5年,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滿1年以上;
6.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除符合前四款規定條件外,申請人應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3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證明,與本市用人單位累計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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