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租房申請條件2020 泰安市泰山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泰山區公租房申報范圍及申報條件:
按照困難優先,梯次保障,逐步解決的原則 。資格申請面向城鎮低保、低保邊緣(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 。首批申報三類家庭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戶籍條件
夫妻至少一方戶籍為財源辦事處、岱廟辦事處、泰前辦事處、上高辦事處、徐家樓辦事處的家庭(包括夫妻與未成年子女)及25歲以上單身人員 。
(二)收入條件
低保家庭:已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 。
低保邊緣(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標準(2022年度城市低保標準10452元/年)2倍的家庭 。
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5480元(2021年度泰安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
家庭收入按照申報月度之前申請保障的所有家庭成員近一年內收入總和 。
(三)住房條件
家庭無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2平方米 。
以下情形認定為自有住房: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宅基地住房、集體土地上住房;已辦理預(現)售備案登記的住房;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其他方式實際取得所有權的住房 。
(四)財產條件
低保家庭:持有民政部門在保的最低生活保障證家庭 。
低保邊緣(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門認定家庭財產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 。
中低收入家庭: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沒有以下情形:
(1)擁有汽車的,單臺價值高于12萬元(含,按購買價格計算),或有兩臺(含兩臺)以上汽車,或擁有營運、工程等車輛 。
(2)在注冊資金超過50萬元的民營股份制有限公司(以企業注冊登記為準,不按是否實際出資認定)中擔任法人、董事、股東等職務 。
【泰安公租房申請條件2020 泰安市泰山區公租房申請條件】(3)名下存款、證券、住房公積金、汽車、股份及商業、生產、辦公等非住宅用房(按購買價格計算)合計價值高于20萬元(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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