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職工醫療保險政策 亳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 參保職工在本市區內醫療費用報銷標準
門診費用:
1、住院期間醫院確定需轉診作專項檢查;
2、經門診檢查需要住院治療并在1周內住院;
3、二級以上醫院門診手術治療 。
上述情況發送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內按住院支付 。其他門診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
住院費用:
1、職工個人負擔的起付線標準:年度內首次住院,三級醫院為500元,二級醫院為400元,一級及以下醫院為300元 。再次或多次住院的,起付線為200元;在基層鄉鎮及社區公共醫療衛生機構住院的,起付線為100元 。
2、政策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在職人員,本市內的二級醫院(市醫院視同二級醫院)為88%,一級及以下醫院為90%,退休人員比在職人員相應增加2個百分點 。
3、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5萬元(指統籌基金實際支付額) 。
二、參保職工轉往市外醫療費用報銷標準
門診費用:市外轉診門診報銷比例為70%,一年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2000元 。
住院費用:經批準轉往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的支付比例為75%,在非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支付比例為65% 。退休人員比在職人員相應增加2個百分點 。
住院前7日內與住院病情相關的門診檢查、治療費用按住院標準支付 。
醫用材料:住院中使用的進口醫用材料費用不予報銷 。
【亳州職工醫療保險政策 亳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特殊病門診費用:特殊病患者在二級及以上門診發生的治療特殊病以外的醫療費用不納入特殊病報銷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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