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解讀

2012年8月2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聯合下發《關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后財〔2012〕547號)(以下簡稱《通知》) 。為方便相關人員了解政策,特對《通知》有關內容做以下解讀:
1.實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目的和意義是什么?
答:《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的覆蓋對象、計算辦法等,并重點對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流程作出了規定,這有利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使軍人在軍隊服役期間的補助資金和養老保險關系能夠及時轉移接續到地方,有效地保障了軍人的養老保險權益 。
2.軍人退出現役時國家都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嗎?
答: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的前提條件是軍人退出現役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此外,以下四類軍人退出現役按其他規定享受養老待遇,國家不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
①軍人退出現役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其養老保險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軍官、文職干部退出現役自主擇業的,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 。③軍人退出現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實行退休金保障制度 。④退出現役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其生活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3.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金額如何計算?
答: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由軍人所在單位后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在軍人退出現役時一次算清 。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現役期間各年度月工資20%的總和計算;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按本人退出現役時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的20%乘以服現役月數計算 。其中,12%作為單位繳費,8%作為個人繳費 。
4.個人可以領取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嗎?
答: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并不直接發給個人,而是轉移到地方負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其中,單位繳費部分記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個人繳費部分記入個人賬戶 。
5.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能增加退役軍人的養老待遇嗎?
答:假設一名男性正連職軍官,在軍校學習4年(屬供給制學員,假定4年期間下士月平均工資起點標準為1500元),任職后干齡10年(假定10年期間月平均工資為3500元),其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金額為1500×20%×12×4+3500×20%×12×10=98400元 。在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后,其中的單位繳費部分即59040元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個人繳費部分即39360元納入到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其到達60歲退休時,不考慮利息因素,退休當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將比沒有實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前增加39360/139=283元 。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解讀】6.計劃分配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干部,如何辦理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答:①接收安置單位向軍人所在單位后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戶名和賬號 。
②軍人所在單位后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依據軍官、文職干部轉業命令,安置地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部門的報到通知和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干部部門的審核認定意見,開具《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將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通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一并交給本人 。
③本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將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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