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離婚協議書簽定有什么要求 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有期限嗎

離婚協議書簽定要求
1.協議書內容應當包括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類別和號碼、結婚登記日期、辦理結婚登記機關、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等 。
2.協議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無侵犯或限制對方和第三方權益事項 。
3.無婚生子女、無財產、無債權債務的 , 離婚協議書也應當載明 , 不得省略 。
4.女方懷孕期間主動提出離婚的 ,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女方主動提出離婚、雙方當事人對胎兒的處理意見 。決定不終止妊娠的 , 還應當載明胎兒出生后的撫養問題處理意見 。
5.離婚協議書應當一式三份 , 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 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
6.有條件的地區 , 離婚協議書應當使用計算機打印 。離婚協議書由當事人手寫的 , 應當使用黑色墨水鋼筆、簽字筆書寫 , 另復印兩份 , 原件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
【宜昌離婚協議書簽定有什么要求 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有期限嗎】7.離婚協議書上任何內容有涂改的 , 均應當重新打印或者書寫 。
8.離婚登記完成后 , 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 ,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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